TIR运输知识点
浏览量:1267次 发布时间:2023-10-18
TIR公约靠6个支柱来运行,包括:有管控的车辆和集装箱、国际担保链、TIR通关证、海关监管的相互承认、海关和IRU管控下的使用、安全的TIR电子终止+TIR—EPD(电子预申报)。其主要目标是尽最大可能便利国际贸易中海关加封货物的流动和提供必要的海关控管和保障,然而需要注意的是:
★ 从事TIR运输的车辆必须取得了TIR运输车辆批准证明书,并悬挂TIR标识牌。我国TIR运输车辆批准证明书发证机构为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汽车运输研究中心。
★ TIR证持证人开始TIR运输前,应当通过TIR电子预申报系统,向海关申报TIR证电子数据,并在收到海关接受的反馈信息后,按照有关要求填制TIR证。
★ TIR运输车辆到达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TIR证持证人应当向海关交验TIR证、TIR运输车辆批准证明书。经启运地海关验核有关材料无误、施加海关封志,并完成相关TIR运输海关手续后,TIR证持证人方可开始TIR运输。经目的地海关验核有关材料及海关封志无误,并完成相关TIR运输海关手续后,TIR证持证人方可结束TIR运输。
★ TIR证持证人应当遵守我国进出口货物和过境货物的相关禁限规定,配合海关检查查验作业,并按照海关要求做好相关情况说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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